濰坊華洋水運學校 2024年10月25日 四小證更新 Z01基本安全Z02精通艇閥Z04高級消防

2024-10-11 海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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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


上課時間2024-10-25 幸福船員


華新海員

報名詳詢李老師:15817700717【微信同號】 培訓報名微信:liang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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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時長3天左右 報名詳詢CE李老師:15817700717


華洋海員

報到時間2024-10-25 www.jsyihang.com


報名詳詢CE李老師:15817700717【微信同號】

報到地點山東濰坊


 報名條件


1.培訓學員原合格證書在有效期內或失效1年之內均可以報名


2.系統已完成下船解職報備手續報備


 培訓內容


基本安全Z01、精通艇筏Z02、高級消防Z04


 費用說明


培訓相關費用:


公正、公開、透明,全心全意服務學員


培訓費 Z01基本安全


Z0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Z04高級消防




考試費 已含在培訓費內,無需額外繳納


住宿費 未含在培訓費內,如有相關費用,需自行承擔


教材費 沒有此費用


體檢費 沒有此費用


如在您報名成功后、培訓開始前,學校調整收費標準,幸福航員將與您按學校發布的最新價格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報名流程


第一步


線上下單


1.閱讀培訓須知及服務協議




2.選擇培訓內的課程項目




3.填寫報名信息




4.線上繳費




5.下單成功




第二步


報名審核


1.客服聯系您核對報名信息,未核對的不予報備




2.報備學校及海事局




3.報名成功




第三步


報到上課


務必攜帶好必要證件,按時報到上課,遵守校規校紀。




 幸福航員報到須知


1.請確定可以按時參加培訓和考試;如因考勤不達標導致考試不合格,自行承擔責任 ;


2.此培訓為到校培訓,具體培訓安排以客服通知為準;


 售后保障


退學提示:


臨近開班退學或改期,會導致名額不能充分被渴望學習的其它學員獲得,因此制定以下退學和改期規則:


(1)開班前5個工作日及以上(含第5日),可無條件改期或全額退款 ;


(2)開班前1-4個工作日(含第4日)可申請退款,但需扣取培訓費的10%(最低50元,最高1000元)作為退訂費;


(3)開班當天及以后需改期或退學,費用將無法退還。


(4)按學校要求,學校將您的信息報備海事局后,費用將無法退還;但一般學校只在開班前幾天報備海事局,無需過度擔心。


 幸福航員消費者告知書


1.培訓安排以學校通知為準,如遇培訓臨時取消、延期或提前等情況,幸福航員會盡快以短信,微信消息或電話形式通知您,并協助您處理后續操作,幸福航員無法承擔因學校臨時變更對您造成的損失。




2.若在您報名成功后、課程開始前,學校調整培訓費用,幸福航員將與您按學校發布的最新價格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3.如有疑問,可與幸福航員老師聯系,聯系方式可在“我的訂單”內查詢,也可聯系在線客服進行處理。


1. 培訓班期由各院校自行制定和發布,幸福航員根據院校發布內容,在APP內展示各院校開班信息,并為船員提供線上報名的技術支持。




2. 你報名的班期可能因院校原因延期開課,幸福航員將協助您向學校確認最終是否會開班及具體的開班時間。




3. 若在您報名成功后、課程開始前,學校調整培訓費用,幸福航員將第一時間通知您,根據您的要求做如下處理:(1)保留培訓名額并將代收的報名費按照學校發布的價格與您結算,多退少補;或(2)協助您向學校撤銷報名并將代收的報名費全額原路退還。




4. 培訓安排以學校通知為準,如遇培訓臨時取消、延期或提前等情況,幸福航員會盡快以短信,微信消息或電話形式通知您,并協助您進行后續操作,幸福航員無法承擔因學校臨時變更對您造成的損失。




5. 若您于報名并繳費后因自身原因需退款或改期的,需幸福航員工作人員協助處理,具體的費用退還規則以培訓詳情內“售后保障”展示的內容為準。




6. 幸福航員及學校基于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已為您此次培訓支出的必要費用,將由您個人承擔;在扣除此部分費用后,剩余費用將退還您本人。




7. 培訓期間,請您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學校教學紀律,注意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因缺勒曠課、喝酒鬧事、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導致被取消考試資格或被學校開除,或因正常培訓教學以外的私自活動導致人身意外傷亡和財產損失,相關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8. 培訓提供住宿由各院校進行安排,若校內沒有住宿條件,您需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幸福航員提供的住宿信息僅供參考。




特別說明:當您使用幸福航員查詢培訓課程情況并付費報名時,您知曉并確認幸福航員為您提供的是院校發布的培訓課程相關信息,以及代為報名的服務。幸福航員在該過程中僅提供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不對具體的培訓開班時間、培訓老師、培訓地點的安排等承擔責任。


據外媒報道,新加坡最大規模的煉油廠偷油案又有兩名關鍵人物被定罪。都是殼牌東方石油公司前職員的兩名被告承認從中賺取超過230萬新幣(約合1000萬元人民幣),兩人分別被判坐牢26年半和23年半。


被告穆扎法(Muzaffar Ali Khan,42歲)與許俊偉(40歲)案發時,都在殼牌東方石油公司(Shell Eastern Petroleum)負責監督岸上裝卸的工作。他們于星期五(8月2日)接受判刑,穆扎法被判監26年半,許俊偉則須坐牢23年半。

艾迪阿都拉法官下判時指出,法庭須確保在本案中所判予的刑罰能起充分阻遏作用,以維護新加坡經商與投資的聲譽,這些經濟活動包括燃油供應。法官認為,若人們對新加坡商業活動的信心受這類大規模盜走貨物與錢財的罪案影響,后果將很嚴重。

這起煉油廠偷油案發生于2007年至2018年,犯罪分子所盜取的燃油價值超過1億2773萬新幣(約合7億元人民幣),屬本地歷來最大規模。

帶頭犯案的主謀祖安迪(Juandi Pungot)已在2022年被判坐牢29年,另一名涉案的關鍵人物拉迪夫(Abdul Latif Ibrahim)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他們也是殼牌的前職員。另有六名涉案的殼牌前職員已被治罪。

這次認罪和被判刑的穆扎法與許俊偉分別面對31項和21項控狀,當中包括監守自盜和轉移犯罪所得款項的罪行。穆扎法與許俊偉分別取得至少130萬新幣(約合700萬元人民幣)和100萬新幣(約合500萬元人民幣)的犯罪所得款項,并且把贓款用來購買名表、名車和在海外置產等。

根據案情,穆扎法與許俊偉都在2004年加入殼牌當技術人員,過后逐步升遷至駐岸裝卸人員,月入為6000新幣(約合3萬人民幣)。

2007年至隔年初,祖安迪先后找上拉迪夫與穆扎法,開始串謀偷公司燃油。他們三人也陸續拉攏其他職員包括許俊偉參與盜油勾當。

犯案期間,被告等人與其他同伙分工負責不同環節,包括接洽海外油船的人員、偷油時操作控盤或支開管工,以及到公海脫售盜竊的燃油等。他們也故意調整測量表,以免有人察覺燃油量有異,同時也調整閉路電視攝像鏡頭的角度,避免非法活動被拍下。

被告等人每月平均偷兩次油,再以低于市價的價格出售燃油,所得款項與所有同伙共享。殼牌過后發現無故損失大量燃油,于2017年8月報警,進而揭發這起大規模盜油案。

控方指穆扎法是主謀祖安迪最早拉攏的同伙之一,與祖安迪等人一起部署犯罪勾當。許俊偉則是后來加入犯罪團伙,并且由穆扎法與祖安迪教他如何接觸海外油船船長,以及與對方安排執行盜油計謀。

控方認為,穆扎法、許俊偉與同伙們所犯下的罪行非常嚴重,部署精密的團伙犯罪活動延續多年,并且打擊了新加坡作為商業樞紐的聲譽,這些都是本案的量刑考慮因素。(人名譯音)